图书管理专业委员会
书刊文献赔偿、注销制度
分类栏目:规章制度 文章上传时间:2003年9月28日

图书馆书刊文献赔偿、注销制度 
  
1、读者借阅本馆书刊,对图书、期刊污损、撕剪、圈点、批注和遗失情况发生必须赔偿。

2、赔偿方法:

(1)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,不得以其它图书抵充。

(2)以书刊原价的三倍赔偿。

(3)成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,应按全套书原价赔偿,余下各卷不发给赔偿人。

3、注销范围:

(1)破烂不堪、内容不健康、复本量过多,套册不全的书刊。

(2)师生遗失书刊赔偿后有会计室发票作证的书刊。

4、注销图书必须有主管领导、校产管理员、会计处审核,并同时削减固定资产账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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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信息开发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