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穗教办转〔2008〕146号
转发关于印发2008年广东省“书香校园”
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
各区、县级市教育局,局属各学校:
现将广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印发<2008广东省“书香校园”评选活动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粤思教〔2008〕34号)转发给你们,并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提出以下意见,请认真贯彻执行:
一、在评选市“书香校园”的基础上推荐省“书香校园”。
为切实做好广东省“书香校园”的评选推荐工作,我市将首先开展“广州市‘书香校园’”评选活动,从获得“广州市‘书香校园’”称号的单位中,遴选优秀单位推荐参加省“书香校园”评选。
“广州市‘书香校园’”的评选办法按粤教思〔2008〕34号文的要求和标准执行,并综合考察各申报单位贯彻落实《广州市教育系统“书香羊城”全民阅读系列活动2006-2010年工作规划》(穗教发〔2007〕1号)和《关于印发广州市教育系统“书香羊城全民阅读活动2007年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计划的通知》(穗教发〔2008〕13号)的情况等。
二、申报办法及时间安排
(一)申报办法。以各区、县级市教育局为单位,每个区、县级市推荐申报“广东省书香校园”称号的单位(含中小学、中等职业学校)1-3所;市教育局属中、小学(含中等职业学校)以学校为单位送审。纸质申报材料请送交马淑薇老师(广州市第三中学图书馆,越秀区大新路163号,电话:13556053281),并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tsglyz@21cn.com(注明“广东省书香校园申报材料”)。提交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1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二)时间安排:我市将从2008年9月5日起组织考评组对各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,将通过听取汇报、查阅资料、现场检查、师生访问等形式进行全面评定。9月30日前评出“广州市书香校园”单位若干,并在此基础上完成“广东省‘书香校园’”的推荐工作。
广州市教育系统“书香校园”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
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六日
(联系人:周成,联系电话:1338009320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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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词:文秘工作 书香校园△ 活动 通知
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6月16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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